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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金融办本着规范小贷公司管理、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健全贷款业务管理机制、引导小贷公司健康稳步发展的宗旨,在市金融办指导下,制定了《奉贤区小额贷款公司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并于今年4月正式出台。该办法包括总则、评价内容、评分标准与等级、评价程序、评价结果等;以及《综合评价通知书》、《综合评价评分表》、《综合评价报告书》、《综合评价整改通知书》等附件。其中,评分设计3大块36项,包括:政策合规执行情况14项40分、贷款风险控制情况12项30分、内控综合管理情况10项30分。
5月初,奉贤区金融办从区经委、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工商局以及与小贷公司合作商业银行抽调专人,组成评价小组,学习《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掌握政策及评价要点,并组织辖区内小贷公司对照《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结合实际进行自查,力求符合评价要求。
5月下旬,评价小组先后赴辖区内奉贤绿地、奉贤南郊、奉贤新发展等三家小贷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进场前,评价小组召开预备会议,重申综合评价工作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明确业务分工,强调工作纪律,要求参评人员做到公正、独立、保密。现场检查时严格按照流程操作。首先,听取公司负责人有关合规、内控、资产质量、经营业绩等方面的汇报;其次,检查各项公开办事制度、岗位职责、会议记录、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第三,抽查贷款操作流程、贷款“三查”制度及贷款审批记录;最后,核对银行账单、报表账单、电脑数据、合同凭证等。
现场检查结束后,工作人员及时召开综合评价会,每个成员发表意见,给各家小贷公司打分。通过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汇总每家小贷公司的总体得分。近日,区金融办向三家小贷公司下发综合评价报告书,告知综合评价结果,要求公司组织学习,研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