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12-2013 版权所有: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沪ICP备13017085号-1
6月21日,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保障民事强制执行。国家要立法保障民事强制执行草案,主要就是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草案明确了对“老赖”的惩戒措施,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其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可以限制其出境等。草案还对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的适用条件、实施、期限等作出规定。
草案提出,建立按日罚款制度,对被执行人拒不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可以对其按日予以罚款,但是累计不得超过180日;建立特殊拘留制度,针对被执行人持续拒不履行不可替代行为的情形,可以再次予以拘留,但是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执行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这次我们国家首次专门为此立法保障更说明了国家要解决这个难题的决心。打击执行难,让大家打赢官司以后拿得到钱。因为现在许多核心问题就是打赢官司拿不到真金白银,官司打了也白打,导致很多人法制观念一直很淡薄,对法律失去信心。
之前有一个怪现象,很多老赖欠了钱,几千万甚至几个亿,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甚至国有企业都有很多欠款,但是自己的日子却过得不错。
比如最近一个案子,上海一家主板上市公司,欠客户两亿,他已经是老赖了,老婆也是老赖,但是其儿子女儿依旧过着非常豪华的名媛般生活。儿子出门是坐头等舱,孙子全身名牌,这种就是社会怪现象,这些老赖家人都过这种生活,债权人如何能心理平衡呢?但是,怎么去处置他们打击他们呢?所以一定需要立法明确,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去更严谨更细致地去打击这些老赖。
同理,这次草案对于一些司法人员可能怠慢案件的处置,也做了防范。“磨洋工”一拖好几年,有资产也不评估、不拍卖,以致有些债务人有时间去恶意搞破产,将部分优质资产隐藏掉。现在社会发展当中有一些重要的无形资产,比如说股权、知识产权和比特币等虚拟财产,这些也需要让老赖在指定时间内到法院去申报。
这次国家首次专门立法的目的就是加大震慑力度,加强强制执行涉及财产的状况,包括加大调查力度。在限制老赖方面,不能让法院去单打独斗,法院还要多跟公安加强协作,联合采取一些措施。因为现在有拒不执行罪,很多人隐藏财产转移财产,这些案件就会移交公安,让公安去处理。这是好现象,可以加入公安找寻债务人、司法拘留债务人,也需要公安和其他一些部门的帮助。
这个立法立得相当及时,相当强势,真的加强了对老赖的震慑作用。也希望法律实施以后,一步一步很好地去推进,把细则一一执行到位,这样才能完成立法的初衷,很好地打击老赖,维护社会诚信。
(金逸咨询 楼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