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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根据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现就本市小额贷款行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守行业自律公约,维护行业良好形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国家行业相关政策和行业惯例,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业利益,保护企业和客户合法权益。
2、坚持合法、公平地开展业务,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内应取消有失公平的条款内容,严禁利用格式条款免除小贷公司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客户主要权利。
3、合理、合法、合规收取费用,收费金额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监管标准,不得非法高利放贷。
4、依法合规开展催收,不得暴力讨债。严禁辱骂、威胁客户,恶意大量发送催收短信,冒充司法人员恐吓客户,编造虚假信息损害客户名誉。对业务开展过程中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严禁故意展示、泄露、买卖客户个人信息。
5、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及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并及时反馈。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二、认真开展摸排整改,发现线索及时上报
接通知后,请会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摸排是否存在以下重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做到“有问题排问题、无问题排现象”。摸排中如发现相关问题及线索,请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
1、以暴力、胁迫、侮辱、骚扰、欺诈等手段催收贷款及追偿代偿资金的;
2、非法高利放贷或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的;
3、涉及“套路贷”、“校园贷”、“首付贷”等的;
4、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活动的;
5、未经许可,擅自或超范围开展金融业务的;
6、公司的股东、关联人、管理层及从业人员参与涉黑涉恶活动的;
7、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扰乱或违反经营规范、市场秩序行为的。
特此通知。
联系人:蔡夏敏 电话: 63864148*8007
邮 箱:499704023@qq.com
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2019年5月31日